7月14日電 ,前後61次使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的新加坡理工學院華裔學生,獲得法官給他機會,被判24個月緩刑監視。
法官諭令被告許俊祥(18歲)在緩監期間隻能使用沒有拍攝功能的手機,並要他父母簽保。
林徑遙法官下判時說,被告麵對嚴重罪行,一般上都要坐牢,尤其被告麵對很多控狀,刑期會很長。
不過,法庭願意給被告機會,但被告必須真心改過,要有自製能力,完全戒除過去的習慣,以免再犯。
除了緩監,被告必須為社區服務150個小時,晚上10時30分到隔天清晨6時須留在家裏。此外,被告得接受心理和精神治療。並參加特別治療計劃,以糾正他的性犯罪行為。
法官下判後,被告對法官說,他很後悔自己的行為。他會珍視法官給他第二次機會。
被告是義安理工學院景觀設計及園藝專科文憑課程的學生,案發時修讀一年級。
他在2014年到今年1月間犯案,在商店和書店等處尋找下手對象。除了偷拍裙底,他也偷拍上廁所的女子。
今年1月30日傍晚6時許,被告躲進珠光大廈的女廁,打算偷拍一名27歲女子被識破。女子大聲叫喊,跟著跑出廁所求救。
被告害怕到躲在廁室不敢出來,最後被警方逮捕。警方從他的手機和膝上型電腦找到173張女子裙底照片和六段錄像。
被告上個月4日承認一項擅闖女廁和61項侮辱女性尊嚴控狀,阿尼拉瓦尼律師求情時稱被告花很多時間上網,因接觸偷拍裙底網站,感到驚奇和興奮,才挑戰自己去偷拍。後來,他決定嚐試一些從未做過的事,闖入女廁偷拍;這是他的第一次,結果被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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